Page 198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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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不如理分別,外道類;八、如理分別,聞正法類;九、執著分別,我見類;十、散 別,老等變異;五、顯相變異分別,變異所有變異;六、他引分別,聞不正法類;七 ,第八識;二、緣相分別,色等識;三、顯相分別,眼等識并所依;四、緣相變異分 六、《顯揚》十六說。 色事;二、見我慢事;三、貪嗔癡事。」此等廣解八分別生三事,如《瑜伽》第三十 ;六、愛分別;七、不愛分別;八、愛不愛俱相違分別。三事者:一、謂戲論所依想 別色等想事、色等自性;二、差別分別;三、總執分別;四、我分別;五、我所分別 》第一、《對法》第二說。 行計,此有五,謂貪、嗔等;六、名遍計,謂此有二,謂文字、非文字所起。」 等實有色、無色等;三、覺悟計,謂善言者執;四、隨眠計,謂不善言者執
十者,即《攝論》第四說。《對法》第十四雖名分別,非能遍計。一、根本分別 九者,以理為之,即緣九品計執,九地亦然,九結俱品執亦是。 八者,即八分別生三事。《顯揚》十六等說:「八分別者︰一、自性分別,謂分 七者,即七分別,謂有相、無相、任運、尋求、伺察、染汙、不染汙,如《瑜伽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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