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理實無也。此之二相,《中邊》等說為計所執。 而似依他二分而生,謂見、相分。諸經論中說二取者,是此二也。如是二分雖似體有 中解。 述曰:此師有二︰初立宗,後引證。偏答初問。諸心、心所雖各體是一自證分, 論:「有義:三界」至「遍計所執」。 述曰:問二差別,合二問也。 論:與依他起復有何別? 述曰:問體相也。 論:遍計所執,其相云何? 自下廣前第三、四句,并解第二頌中初句。 佛知無不?若知,如何成所緣?若不知,如何言遍智?此義應思,如第七卷唯識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本 1 6 6 4 4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