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9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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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及別境惠,有十三法。第六識有一切。五識有根本三、隨惑十,與十三法俱。 異熟心許是法執,故不可為例。於《佛地論》,此論勝也。 識,非無記故,猶未得故。第八異熟既爾,餘識異熟應然。然今七識總合為法,又下 八識等,定非法執品,法空觀品與俱起故,如佛第八識。 第八法執有,法空智起,此應滅。既八現行與彼俱起,定知第八無法執俱。量云︰第 無我故,皆似相分、見分起故。」前卷已說。此障中無,但護法師伏遮彼計。
述曰:無離煩惱別起執故,故數與彼煩惱等同。七識之中,根本有四,隨惑有八 論:「七轉識內」至「如煩惱說」。 若言因中法空觀起,第八許斷,即無漏法無所熏故,佛何得成?不可言熏鏡智俱 述曰:菩薩法空智品,許與此第八識俱起故。第七有法執,法空智起,即不行; 論:法空智品與俱起故。 若言法執,何藉惠俱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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