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1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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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善,是外道義。」今遮於彼,因解二障寬狹。  執心,無明俱故。  ,癡、無癡等,定不相應?相違法故,如無貪、貪等。不可言此執心無無明俱,如人  不善攝,故必有無明」者,  欲界煩惱能發惡行是不善,餘是有覆。」如何乃言無明通善?若彼救言「生死有漏皆  及餘上二界是無記」,即是無明唯通不善、無記性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煩惱障中,此障必有,法執體寬故,煩惱障狹,彼定用此為所依故。  論:「煩惱障中」至「為所依故」。  彼復有執第七識中唯有我執,無法執故,如前第五卷解。《瓔珞經》云:「善心  述曰:若爾,善心既有無癡,此執有癡,癡與無癡不相應故,如何可說善與不善  論:癡、無癡等不相應故。  不言通善,如何乃言善心中有法執?法執必有無明俱故。《對法》第四亦言:「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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