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9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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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言,至下當知。  是,故論有「亦」言。「勝解」者,即決定義。散心決定意解思惟,未證解故。「亦  住?此位依勝解修行,亦解行地攝。論言「亦」者,亦順決擇分。彼是解行地,此亦  說五道為四,謂勝解行地、見、修、無學地。今以此即彼,四地中何地?十三住中何  述。如《中邊》上卷說此二障,諸障相攝。  此知。菩薩不斷下界地惑起定生上故。又約十地分別斷之法用等,下自有文,不煩預  皆少亦能伏。次加行位及第十卷皆有此文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以上解頌訖。自下第二、辨位修行。此即辨位,後明修行。《攝大乘論》  論:「此位未證」至「解行地攝」。  此中「伏」言,非為六行,修習勢力制之不起,令彼不自在,是此中伏義,下准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不障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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