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4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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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義乃至差別,豈非假也?如《攝論》等說明得及煖,准此中釋。  性都不可得。然依他中名等名假者,法無名,名無義,無實自性、差別義故,今名名  」。此中,創觀四法依他皆自心變,此乃假施設有名、義、自性、差別,實名、義等  等。「明」者,無漏惠;初得無漏惠之明相,故名「明得」;明得之定,名「明得定  自性、差別。  推求名、義,觀察名、義等是也。前引《瑜伽》離合相觀:離觀是名、義,觀合相是  思察。自性、差別舉思察顯,思者,察也,推也,觀也,此二影有尋求。故諸論言,  觀也。前二是名、義,後二是自性、差別。名、義舉尋求顯,尋者,求也,此二影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明得是定,尋思是惠,故名為「發」。此俱時名發,如世第一法名無間定  論:「依明得定」至「故亦名煖」。  此即第三、出所修法。自下第四、釋四地名。  述曰:謂名、義二種,一自性同,二差別同,故合名、義二種自性及二差別為合  論:「名、義相異」至「故合思察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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