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5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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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不發業,即無犯毀三業,非於爾時斷煩惱障故,勿以《佛地論》第七說「及所發業  涅槃故。第二地犯戒愚,是所知障,雖亦發業,但障所知,不招生故。今為此難︰若  者,體解脫縛。其所知障既不能發業潤生,如何斷彼,得無住處?前言斷所知障,得  應得擇滅;三、問菩提障。  ,三乘有異。然今且說菩提差別。  說二乘名有無餘依。依實真如說,三乘無別;依菩提說,三乘差別;亦可依無住處說  滅位。爾時雖無二乘身智,而由二乘能證此滅,可說二乘有無餘依,非有身智在時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外人問:諸所知障既不感生,如何斷彼,得無住處?無住處者,是涅槃;涅槃  述曰:下第三、問答所知障,得涅槃等。此中有三︰一、問應不得涅槃;二、問  論:「諸所知障」至「得無住處」。  述曰:下依不定性,第二解申正義。餘文易了。「謂有二乘」者,簡不定姓身智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定」,底本作「無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定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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