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有後三名所顯得,障滅顯故。 中第二段文,別解涅槃訖。 提不起,故亦為障,何得以所知為難?文意可解。
論:「二、所生得」至「相應心品」。 述曰:第三、總結。以三涅槃名所顯得。以自性涅槃不由顯故方得,本來寂故; 論:「如是所說」至「名所顯得」。 述曰:諸聖教中,依勝用說,此義不違,實各雙障,如第一卷初抄解。此解涅槃 論:「應知聖教」至「通障二果」。 若爾,如何諸聖教說二障障別? 述曰:下此師答。初卻質。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,名障菩提,又為有此菩 論:「說煩惱障」至「為菩提障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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