緣待心、心所為果,方能生故。種非心等,故非二緣果。 生分別現行及種,望於一種子,能作幾緣?問也。 及種子起。此言「緣」者,是緣藉義,非緣慮義,以種亦是分別攝故。今論解言︰緣 ,故成差別。
述曰:種子必無等無間緣、所緣緣起。此之二緣,四緣之中,位居中故。以此二 論:「種必不由」至「立彼二故」。 述曰:上來第一、現起分別緣其種子現行生訖。自下第二、明種子亦應緣其現行 論:「既現分別」至「能作幾緣」。 又解︰然今但遮相為能緣及遮見分不緣自證,非顯餘二得緣一切。此不及前解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① 「得」,底本作「說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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