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0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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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明所以。          」。舊論頌但言「及別類多事」。此第四難,彼頌不攝,故今勘此,善惡易明。  間應無空缺之處:是二別故。前多有間事,及此有間,合釋於前第三句頌「多有間事  第三難約所依一,能依象等多有間事,難應非有;此第四難約能依二,所依地一,中  處?應立量言:無隔一處,象馬二居,應不得有中間空處,執是一故,如手握珠。前  ,或應此彼亦無差別,執是一故,如一象處。  地,執是一故,如此一象住地。或言:汝宗無隔一方,多象等集,應不得有多間隙事  等可辨差別?應立量云:於無障隔一方處所,多象馬集,一象住地,應餘馬等亦住此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第五難。若執境一無隔,水中亦應無有小水虫等難見細物。此立宗非。  論:又亦應無小水虫等難見細物,  述曰:此第四難。若執境一,如何可有象馬二物,此是所至,中間不至,見有空  論:或二,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,中間見空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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