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2 - 唯識藏_33
P. 112
者,結前所破,能成極微一實非有。是則離識,眼色等者,總結以上極微所成根境非 是故世間無定實有唯一物者。故汝等計皆述妄情,虛所施設。 四足各異,地即成四。如是於足東西方異,於東西方多百千分,如是至細成多極微, 執此差別物體是一者,又以覺慧展轉分拆,或多極微都無一物。如馬住處名為一物, 所及境名為一物,有隔不及,遂即成多。故我宗中,無前五失,今牒言若謂由等。 足,處各差別,地即成四。一蹄之下,東西有殊,其地即異,不由異義。所餘無隔眼 皆是一物。所以者何?由彼地相,此象彼馬,處有差別,即成此彼二處地別。如是四
述曰:就第四段破他宗中,此下第三、總結不成,顯歸唯識。已辨極微非一實物 論:已辨極微非一實物,是則離識,眼等色等,若根若境,皆不得成。 述曰:此則第八、論主正破。若由相故,此彼差別,其體各一,則汝定應許汝所 論: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拆成多極微。 述曰:此正量部轉計救義。謂見如前五義破一,遂作是義,亦非無隔眼所行境體
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
1
0
0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