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3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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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執。於中皆有先難後破。此則正量、薩婆多等為此問起,先議諸法,刊定勝量,後  實境執。自下大文第二、釋外人難現量證境有,返破憶持執。  合初二段,總有六頌,四事問答外境無故。此等總是第一大段,四事難議境無,卻徵  釋四難非理;次有三頌,釋有情、法二無我教;次有五頌,返破境實執。或分為三,  。然諸根境,四大所造,諸宗計別,如《唯識》第一疏述。  得成?既爾,此「無」言何所顯?  有。即是離識,眼等五根,色等五境,皆不得成。能成極微非實有故,所成根境何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第二段,有一頌半,合分為二:初之一頌,釋現量證;後之半頌,釋憶  論:諸法由量,刊定有無,一切量中,現量為勝。  上來總有一十四頌,合為四段:初之一頌,小乘、外道四事難境無;次有五頌,  述曰:顯歸唯識。離識根境,今既破無,故知根境皆不離識,不離識色可許有故  論:由此善成唯有識義。
             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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