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2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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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生;次有一句,釋明深義。辯雜染中,初句明三、二、七染,後句明染所由。屬當  故  。舊論云:「能令心捨此取彼,思等力故。」此受、想、行三蘊助成於心緣境之事,  相貌之用,是想功能;能推於心,於所緣境能有種種行相用者,思、作意等之功力也  ,受數用勝,識從俱時之受,立受者名。即鄰近釋皆非根本,並名受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初之六句,正辯緣生;下之二句,明諸雜染。解緣生中,初有五句,別釋  論:「頌曰:覆障及安立」至「由虛妄分別」。  述曰:明妄分別第九染門,許說生下。  論曰:今次當說此雜染相。  ① 名心所。解心所名,此如《攝論》等第三卷解。  述曰:此釋頌中下二句也。此諸第一、第二識中能受用境,是受功力;能分別境  論曰:「此諸識中」至「故名心所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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