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,二障雙斷,成大乘故。 也。舊論云「麤,熟有情及法;細,解脫眾生及法」,皆非。 熟有情,行利他行;由勝義細故,能自解脫,行自利行。非聲聞乘有如是事,故各別
論曰:九、入我執事一切祕密所顯真實。 述曰:即差別實,七種真如。 論曰:八、顯不虛妄真如所顯真實; 述曰:即攝真實。一切所知,不過五事,以三攝五,令解於五,故立「入」名。 論曰:入一切所知所顯真實; 述曰:極成實中,證成道理,依喻道理,成所說義,能降伏他。二淨所行,名顯 論曰:「五、能伏他論」至「顯了大乘所顯真實」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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