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四離繫,合三義說。 ,為修能治法故。」觀法時,能入道諦。 述曰:釋頌上半。四諦理即能治,四種境即所治。 論曰:「前修念住」至「品類差別」。 述曰:頌中,上半結前念住,下之二句明修正斷及修之意。 論曰:「已說修念住」至「勤修四正斷」。 述曰:此結前明義,釋頌下二句。此中但約入諦觀說,《對法》又有斷除四倒, 論曰:「是故為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 ① 「為」,底本作「而」字,今依據麗本《辯中邊論》卷中改作「為」。 ① 入」至「四念住觀」。 2 9 9 3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