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8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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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也。  ,身得調適,故名利益。」若未得喜,身恒剛強,故能喜覺為利益。又此解頌中第三  之念亦名為支,是所依故。「念」及「擇法」,即解頌中第二句也。  文並同此,諸法師等,皆不能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《對法論》說:「由精進力,能到所到,令覺出離,名出離支。由喜勢力  論曰:「三、覺出離支」至「謂喜」。  述曰:五力位念力繫心,令諸善法不妄失故,今無漏位擇法得生,故此擇法相應  論曰:「一、覺所依支」至「謂擇法」。  述曰:解頌中「略為五」字。以廣有七,故頌言「略」。  論曰:廣有七種,略有五支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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