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1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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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故,名為「分別」。然此修道應勘《瑜伽》五十五卷相見道文。  受以「支」稱。既非初證,不立「覺」名。初地初果,皆修道攝,並有此支。  所由。此中,上三句約用而論,束八為四;第四句約體為論,結歸於八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正思惟為因等起,正語是正發言誨他,故思惟全、正語少分,名「誨示  論曰:「二、誨示支」至「誨示他故」。  述曰:此即擇法,後得智收,出世根本智後得故。以能分別於前所證作四諦十六  論曰:「一、分別支」至「自所證故」。  述曰:解第四句頌,辯所在位廣略多少。智通無擁,立以「道」名;總別不同,  論曰:「於修道位」至「廣八略四」。  述曰:解道支中,亦有二頌:初頌總舉道支合有八種,後頌解「令他信」等各三  論:「頌曰:分別及誨示」至「故道支為八」。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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