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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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倒,體是愚癡。此所言十,准下結釋及金剛句,故無有失。至下當知。  染淨。八、於客。九、於無怖。十、於無高。此所智見,無倒所緣,若於此迷,即名  於作意。四、於不動。五、於自相。六、於共相。今合此二,總言「二相」。七、於  量知見」為體,至下自知。「於」者,所得,第七囀聲。一、於文。二、於義。三、  之九頌,依標別釋無倒十種。此即初也。言「知見」者,出無倒體。舊論云「如理如  倒;後「無倒行總義者」下,結釋無倒。此即初也。  經》十金剛句次第配釋。初中有三:初結前生後,已發論端;次「頌曰」下,別釋無

              述曰:頌中依境,出無倒體起。此中依總知見,立前十無倒名。「依」者所依,  論曰:「依十事中」至「十無倒名」。  述曰:自下第二、別釋無倒。於中有十頌:初之一頌,總標十名,出無倒體;後  論:「頌曰:知見於文義」至「無怖高無倒」。  述曰:此下第二、解無顛倒。於中有二:初問廣釋本十無倒,後釋論師依《寶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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