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4 - 唯識藏_33
P. 374
為倒,體是愚癡。此所言十,准下結釋及金剛句,故無有失。至下當知。 染淨。八、於客。九、於無怖。十、於無高。此所智見,無倒所緣,若於此迷,即名 於作意。四、於不動。五、於自相。六、於共相。今合此二,總言「二相」。七、於 量知見」為體,至下自知。「於」者,所得,第七囀聲。一、於文。二、於義。三、 之九頌,依標別釋無倒十種。此即初也。言「知見」者,出無倒體。舊論云「如理如 倒;後「無倒行總義者」下,結釋無倒。此即初也。 經》十金剛句次第配釋。初中有三:初結前生後,已發論端;次「頌曰」下,別釋無
述曰:頌中依境,出無倒體起。此中依總知見,立前十無倒名。「依」者所依, 論曰:「依十事中」至「十無倒名」。 述曰:自下第二、別釋無倒。於中有十頌:初之一頌,總標十名,出無倒體;後 論:「頌曰:知見於文義」至「無怖高無倒」。 述曰:此下第二、解無顛倒。於中有二:初問廣釋本十無倒,後釋論師依《寶積
辯中邊論述記卷下
3
6
6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