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7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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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,為二性解。 。護法云:亂識二分並現似所執二取顯現,非謂全無,若唯所執,或通依他。故解此 可說無。如空中華,亂識現似妄情有故,非謂全無。其依他起,安慧云:唯亂識自體 自體。護法云:由能現似亂識二分,並似自妄情而顯現,彼所取、能取相情有故,不 依他二取非有似有,不如所執二取實有,故說為無。 執無。其依他性,安慧解云:唯有識體,不如所執實有二取,故成非有。護法解云: 有,全體既無,故不如情所現所起,如空華等;不如於情所執,空華無體用故,故所 言之「諸」。其計所執,所取、能取無如妄情所現二取定實是有。若如情現,情現謂
述曰:此廣解諸義非無,則二解諸義非無也。其計所執,安慧云:由能現似亂識 論曰:「亦非全無」至「而顯現故」。 述曰:自下廣義有非有。此解法無。「諸義」者,或所執非一,或通依他。二性 論曰:「如是諸義」至「定實有性」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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