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3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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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解別境訖。 及與數法,等至於境,名為等持。簡擇是非,分別善惡,得決定義,名之為慧。上來 令心不散,專住不離,名三摩地。三摩地名,翻為等持,此即定之異名。持其心王, 決定,是事必爾,名為勝解。過去曾緣所習境界,明記不忘,名之為念。於一境界, 異,名之為別。 第五慧數,簡擇諸法,名之為慧,不簡擇法,不名為慧。簡擇之慧與不簡擇,二種有 ,名之為欲,不希望境,即無有欲。希望之欲與不希望,二種有異,名之為別。乃至 第二、解別境五。言別境者,別緣諸境,名為別境。何者名別?且如其欲,希望前境 、惡、無記如是等業,稱之為思。即第一、解遍行訖。 苦知樂,如是取境,名之為受。謂於境界取其像貌方圓等相,故名為想。令心造作善 數數外緣諸境
言「一、欲」者,於自樂境,希望願求,或善或惡,名之為欲。於所緣境,心生 論云「別境五者:一、欲;二、勝解;三、念;四、三摩地;五、慧」者,此即
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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