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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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而起貢高,計己勝他,名之為慢。了其真實,名之為明。不了真實,號曰無明。於  具等,愛樂耽著,名之為貪。於諸有情,起諸損害,心不安隱,稱之為嗔。眾財色等  者,此即第四、解煩惱六。言煩惱者,惱亂身心,名為煩惱。言貪者,於諸有情及資  十一訖。  其心平等,名之為捨。損惱有情,稱之為害。哀愍生故,名為不害。上來第三、解善  樂,名為輕安。耽著五欲,名為放逸。遠離彼塵,名不放逸。離沈離掉,處於中庸,  曰無嗔。於諸善法,心無迷惑,如實了知,名曰無癡。身心調暢,遠離麤重,適悅安  又解云:造諸過惡,羞天名慚。造諸過惡,羞人名愧。  退,精勤策勵,求諸善法,名為精進。造諸過惡,自羞名慚。造諸過惡,羞他名愧。  一。言善者,不造眾惡,名之為善。信有三寶、四諦,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煩惱六者:一、貪;二、嗔;三、慢;四、無明;五、疑;六、不正見」  於世榮利財色等法,心不耽著,名曰無貪。於諸有情,心無損害,慈愍在懷,名  論云「善有十一者:一、信;二、精進;三、慚;四、愧;五、無貪;六、無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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