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4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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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並此所攝。 喻說。」《對法》唯云經中譬喻,《涅槃》但說律中譬喻,《瑜伽》總說經律論譬喻 等云:「謂諸經中,有比況說。為令本義得明淨故。」二十五言:「謂於是中,有譬 唯八十一,義理周圓。 以為無殃,水渧雖微,漸盈大器。』是名尼陀那經。」此唯因事說法,故皆非具足; 衛國有一丈夫,羅網捕鳥,得已還放。世尊知其本末因緣,而說偈言:『莫輕小惡, ,謂因請而說。又有因緣,制立學處。」《涅槃經》云:「如諸經偈所因根本,如舍 因緣。一、因請而說;二、因犯制戒;三、因事說法。如次應知。 是言:『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,依如是如是事,說如是如是語。』」此具三義,名為 子,為諸比丘宣說法要。』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毗奈耶攝所有言說。又於是處,說如 經也。
譬喻相者,《涅槃經》云:「如戒律中所說譬喻,是名阿波陀那經。」《對法》 《對法》等論,唯有初二;《涅槃經》中,唯有後一。《對法》等云:「因緣者 緣起相者,八十一說:「謂依有請,而說諸法。如經說言:『世尊一時,依黑鹿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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