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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部」言,義含二種:一謂部袠,二謂部類。世人謂有十二部袠,經名亦濫,總別難  返,並隨會訖。  五、第八十一、《顯揚》第六、《對法》十一、《涅槃》第十五,餘處皆略。所有違  包二種,以許弟子作對法藏論議經故。  說論議,《顯揚論》等中但說弟子所說論議經,各舉一種,然《瑜伽論》八十一中具  ,研究甚深素  六、《瑜伽》二十五、《對法》皆言:「云何論議?所謂一切摩  世尊所說諸經,若依論議、分別、廣說、辨其相貌,是名優婆提舍經。」《顯揚》第  法體性,此亦名為摩  理迦,謂於是處,世尊自廣分別法相。又聖弟子已見諦跡,依自所證,亦無倒分別諸  ,不說所餘,不相違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、釋總別名者,先釋總名,後釋別名。釋總名者,先德翻為十二部經。但以  如是總說十二分教相狀同異,諸廣學者幸無悶焉。別釋此相,如《瑜伽》第二十  論議相者,八十一云:「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呾纜義,宣暢一切契經宗要,是名論議。」《涅槃》但說唯佛世尊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呾理迦,摩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。」《涅槃經》說:「如佛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呾理迦,一切了義經皆名摩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呾理迦、阿毗達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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