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2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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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中亦爾,且立直說及非直說等,不應立有記、非記等,以信樂者應宜聞故。  ,立處非處、上根下根所有智力,更不對立自業非業,乃至不立漏盡不盡所有智力。  亦應立本末相對,謂即所說本事、本生,亦應對立末事、末生。此不應爾。如十力中  生。如是亦應記非記相對,法喻相對,廣略相對,曾未曾相對,論不論相對為門。又  請者,名因請而說,即是問也;佛事、非佛事相對為門,陳其宿世,說有本事及有本  對為門,說有應頌及於諷誦;無問、有問相對為門,說有無問及於有問,因緣經有別  ,入十二處,所以說法亦分十二。此總廢立。  故。三乘通說,以轉法輪三周,總說有十二行,能詮彼教,類分十二。又以破十二支  議,非是研覈追尋之處,即亦不攝。隨應或有,義可具足,非定有也。  十一。故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別廢立者,如是聖教,長行、偈頌相對為門,乃有直說及非直說;重頌、單頌相  第五、廢立者,何故但立十二分教,不增不減?《涅槃經》云能聽法者,所宜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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