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5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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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等同。大眾等四部及化地部六識皆能為斷障道,說五識身有離染故。犢子部說唯第 增上、士用業勢生者,非等流果。 識;第七識自非業性,不能發業。果在餘七識,非第七識,非他所生故。此說異熟、 八,在餘識,執即差別。護法論師二障皆通前之七識,執即差別。障所發業,唯前六 所斷,唯在第六,五識無染故。大乘所斷,安慧所知障除第七,在餘七,煩惱障除第 體,三乘同得此擇滅故。若不爾者,應無解脫。 諸煩惱。不爾,聞思亦能制伏。三能斷性即以二空所顯真如為體,若隨其假,擇滅為 二解,後解為勝。故能斷障道通三智,唯修非聞思,通有漏、無漏,此說定中四道伏 中,與所知障一時斷故。又所知障中,亦有迷事而非執者,菩薩十地後得亦斷。雖有 事隨眠,通二智斷。」此
二、若能斷道,薩婆多唯第六識,《雜心》云離欲及退時,當知在意識。《俱舍 第三、依識分別,於中有三:一、所斷在何識,薩婆多等,所斷通六識,犢子部 「由此理趣,一切見惑及修道斷迷理隨眠,唯根本智斷,親證理故;餘修所斷迷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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