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9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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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《瑜伽》為正。究竟觀非斷煩惱 斷,皆與斷名。信通無漏,邊斷事惑故。若准《對法》,邊唯世俗智,即不能斷,今 分力伏。然寂滅中雖亦有佛,非是斷攝;十地菩薩道位既長,通斷伏故。 總緣法觀能斷諸惑,諸文同故,空無我觀既有總緣,故不相違。不爾,唯苦成相違也。 大位,判此二智,論實二智皆盡、無生,又非典據,不須和會。 分別智滅現在惑,名為盡智;後得智滅未來惑,名無生智。」此依斷迷理迷事時初後 此在上地,非是欲界。 持。」天親釋云,即是三慧。真俗雙行,義說故能,何妨聞思亦能斷伏。餘人不能,
七、六現觀,思現觀唯伏不能斷,欲界故;信、智諦、戒、邊通伏斷。正斷、助 六、五忍,謂伏忍乃至寂滅忍。伏忍不斷,唯能伏障,餘通斷伏。真無漏斷,勢 五、四念處者,大乘雖不作念處行相,然道理是法念處攝總緣念處,非別相也。 四、三智者,伏通三智,斷非加行,漸頓有殊,如前已辨。《佛性論》云:「無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① 底本無「斷煩惱」,今依據大正本《法苑義鏡》卷四補上。
① ,先已斷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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