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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究竟到道 『如來說諸比丘犯重禁已,失比丘戒。』善男子!我於經中為純陀說四種比丘:一者 若斷壞即不生果,犯重比丘亦復如是。』我諸弟子聞是說已,不解我意,唱如是言: 名比丘,名破比丘、亡失比丘,不復能生善芽種子。譬如焦種不生果實,如多羅樹頭 第三十五卷中,佛為釋云:「善男子!我於經中作如是說:『若有比丘犯四重已,不 ,中、下纏犯,其戒不捨。《瑜伽》據彼上品纏犯,《十輪》但據中、下纏犯故。 生愛樂,見是功德,說名上纏;非暫現行,即名棄捨。然不共住治罰法故,非失戒義 慚愧故,尚令焚滅一切善根,況所受戒。上品纏者,於本四罪數數現行都無慚愧,深 是,況犯其餘諸小遮罪。是故不許國王、大臣諸在家者輕慢及加摘罰。」 方僧物,而於親教和合僧中所得律儀不
《涅槃經》第三十四卷迦葉菩薩問當來世二十一對諍論之義,此當第十八對。至 此有二釋。《瑜伽》第四十釋菩薩戒中云,若起上纏,犯根本罪,即便捨戒,無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三
勝道沙門。 《俱舍》云
;二者、示道;三者、受道
命道 新云
;四者、汙道。犯四重者,即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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