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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是異熟生,亦名自姓。然異熟生有二種:一、是業感;二、是從生。所以〈本地〉 色蘊是自性無記性,不說四蘊通自性無記。今解:四蘊亦通自性,如二乘等所起法執 者,外諸色處,非異熟等之所攝者,皆名自性無記,除善染色處、聲處。案此文唯說 攝。准《瑜伽》六十六說無記有五,初四如前,更加第五自性無記,謂諸色根是長養 境,二乘起法執不障彼果,故非染汙,是自性無記;不相應行有十六,准前應知。 既非四無記,是故名自性;心法唯取二,謂第六、七兩識;心所法有十,謂遍行、別 得、非得、四相并後十。 謂第六意識;心所有法有十二,謂遍行、別境,并不定中尋、伺;不相應行有十六, 無記者,異熟生攝。此變化蘊有三十五法。色蘊取五塵,兼取法處色;
依《瑜伽》第三說無記有四,無此自性。《唯識》亦說法執不障二乘故,異熟生 第十、自性無記五蘊,有三十八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五
① 「三十八」,底本作「四十七」,今依據前後文意改作「三十八」。
① 法。色蘊中有五塵,即外器世界,及長養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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