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3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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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五、善十一,不定二,謂尋、伺;第三、色法有十一,謂五根、五境及法處攝聖所 法通無漏:第一、心法八識是識蘊性;第二、心所法有二十三通無漏,謂遍行五、別 如是等文,誠證非一,不能煩引,下皆准知。故五蘊法皆通無漏也。於百法總有七十 有五種法攝大覺地」,《唯識》第十、《佛地論》云「如來功德,蘊、處、界攝」。 經》言「捨無常色,獲得常色」等,《勝鬘經》云「如來妙色身」,《佛地經》言「 威儀無記蘊;八、工巧無記蘊;九、變化無記蘊;十、自性無記蘊。 、加行善蘊;三、生得善蘊;四、不善蘊;五、有覆無記蘊;六、異熟無記蘊;七、 六法。十八界攝者,唯開意處,立六識界,餘並與處同。 法法處所攝色有五種,是相應法有五十一,不相應法
一、無漏善 第五、十種蘊等分別,雖無一處具說,總究諸論,亦可具立。一、無漏善蘊;二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五
① 「善」,底本作「色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一改作「善」。
① 蘊,有說唯有定所生色,色蘊少分,無五根等,正義皆具。《涅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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