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6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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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欲顯和合從多人故,自三已上,皆得名僧。三、辨事僧,謂四人、五人、十人、二  ,四人方成,一人白言大德僧聽,所和三人得名僧故。若四是僧,豈能白者而自白耶  僧體,從多論故。彼國之法,一名為一,二名為身,自三已上,皆名為多。如辨法事  ,麟角獨覺及餘聖者設獨一出,彼種類故,亦得名僧。二、事和僧,三人已上,皆是  持自相,軌生解故。《涅槃經》說:「法名不覺。」  種智,能覺自他。」有覺之者,總有別慧,依主為名。  名佛。」〈菩薩地〉說:「於三聚法平等開覺,故名為佛。」《佛地論》云:「具二  有人覺知有賊,賊無能為。菩薩能覺無量煩惱,既覺了已,令諸煩惱無所能為,是故  ,故皆名寶,帶數釋也。相似相對是譬喻義。  可改異,以得無漏世間八法,不能傾動,恒不變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僧伽云眾,於理於事,無乖諍故。此有三種:一、理和僧,三人已上,雖方名僧  達磨云法。《方  梵云馞陀,訛略云佛。《涅槃經》云:「佛者名覺,既自覺悟,復能覺他。譬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廣經》云:「軌則名法。」《成唯識》云:「法謂軌持。」能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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