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2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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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言,為無用矣。彼雖因用,非所緣性。此亦如是,實為有用,然非聲等所有極微可  識。如是餘識,翻此應言,如根之言,誠為乘也。其喻別須義准而出。又復縱是因性  不是所緣。  。如相識生是謂決了,既彼非故,明知決了此亦無由,應可說非決了性故,惟出此因  ,未必決定不成,恐致疑惑,是故更須立量。或可由斯非彼相者,於諸極微非定了性  定他宗,恐其不許。向者與他出不定成,即是能破,何假自宗更申  論主前立他宗,明他共許,此時意在遮他顯己,能破義成,置斯言矣。宗許定彼,不  便成。此言為彰非即能生自識相故,境非極微,猶如眼等。若其是彼因性之言,將為  者,則彼因性故,為所緣性耶?於根亦有成不定過。  相應理故,因有不成過,然而意顯非唯因性即是其根所緣之相。若如所說因

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根極微,有餘復作諸識差別,顯其成立眼識不能了極微色,無彼相故,如餘根  若如是者,由非彼相,其義何也?為明成立自己之宗由非,但述他宗過故,己義  然非極微一一自體,識隨彼狀,由此極微而為境體。縱有因性,由非因義所緣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觀所緣論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比量?凡言不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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