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0 - 唯識藏_37
P. 280
知有火故) 如是。且如有說以煙立火,是以有法立餘有法。彼說非理。此中非是知火有性 成故。」) 理門論》云︰「唯有共許決定言詞說名能立,或名能破,非互不成、猶豫言詞,復待 許重成。若能成立為宗法者,彼是能立;若成立為非宗法者,即是能破。 即能破。能立者,如云由緣別而異故。問︰其餘非能立非能破者,由何了知耶?餘者 是能破也。) 此復於宗法中,不許皆能破。 立有火。言法成者 對聲顯論者,說所作性故。若二俱或隨一猶豫者 因
(兩俱不成)
其宗法為能立者,有法非能成,有法及於法,法亦非有法,法成法成故,有法亦 其餘「若俱極成者,能破或能立」,謂若俱極成為非宗法者,如云眼所取性。此 「若俱或隨一,相反或猶豫,法成非所許」,此中義說若俱顛倒極成,即不許為
集量論略解卷第三
,說於此也。若謂以煙所屬為所立者,應成宗義一分為因。若於所比煙見
。如云聲是無常,是眼所取故。若隨一顛倒成者
(信慧譯為「所依不成」)
(此句是結上文兩俱不成等皆不許是宗法。對此一切皆
,如云樂等一切處有故,我周遍而有。
(即猶豫不成)
,如以懷疑煙處,成 (即隨一不成)
2
6
6
(此段如《 6
6
(人皆
,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