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0 - 唯識藏_37
P. 280

知有火故)  如是。且如有說以煙立火,是以有法立餘有法。彼說非理。此中非是知火有性  成故。」)  理門論》云︰「唯有共許決定言詞說名能立,或名能破,非互不成、猶豫言詞,復待  許重成。若能成立為宗法者,彼是能立;若成立為非宗法者,即是能破。  即能破。能立者,如云由緣別而異故。問︰其餘非能立非能破者,由何了知耶?餘者  是能破也。)  此復於宗法中,不許皆能破。  立有火。言法成者  對聲顯論者,說所作性故。若二俱或隨一猶豫者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兩俱不成)
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宗法為能立者,有法非能成,有法及於法,法亦非有法,法成法成故,有法亦  其餘「若俱極成者,能破或能立」,謂若俱極成為非宗法者,如云眼所取性。此  「若俱或隨一,相反或猶豫,法成非所許」,此中義說若俱顛倒極成,即不許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集量論略解卷第三
              ,說於此也。若謂以煙所屬為所立者,應成宗義一分為因。若於所比煙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如云聲是無常,是眼所取故。若隨一顛倒成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信慧譯為「所依不成」)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此句是結上文兩俱不成等皆不許是宗法。對此一切皆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云樂等一切處有故,我周遍而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即猶豫不成)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以懷疑煙處,成  (即隨一不成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此段如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(人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
   275   276   277   278   279   280   281   282   283   284   2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