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6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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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,於不異有功德之實轉者,如極青等,亦許於瓶等轉,故成為能別與所別者。破曰︰ ,不應說於彼轉。是故若決定許有總義者,彼亦於義非有。故曰︰ 說具總者,其增益為彼總之義復為何?若立有聲,是詮總之言,其有等上無復有等故 屬。由他共稱,異事無亂,為繫屬故。對彼亦如前已說「種類或具聲,非別詮異義」。
於諸異聲,不見不異之因緣,故彼亦不應說是總。如是諸所別亦非有。若謂由有 具彼之瓶等,是有聲所詮故。具彼與有相合者,前無少極成。 總是於多法俱轉者,於具總之瓶等,豈有衣等轉耶?彼等之總,為如何耶?若謂 言唯具彼者,具彼亦當成事緣,或繫屬功德。如說攝略、作用、益他等,說為繫
若一如青等,非爾縱然許,類無類故非。 許彼無因緣, 唯聲義相同。 瓶等具彼義,若衣等不轉,彼總義如何? 為繫或是有。 唯具彼應觀, 集量論略解卷第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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