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8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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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生少分義解。為斷此攻難,曰︰ 何既是青,亦是蓮?茲當說︰ 能遣故。由有如是事故,亦成為能別、所別。謂如一所依,彼既非青,亦非是蓮,如 遣他自義,而成為共同所依。如是彼等各各,於各自之差別成猶豫因,非由具餘聲成 不成?如總異者,是諸差別聲之遣他故,非有彼過。
如雖有尼聲與羅聲,然誦尼羅,都無有義。此亦如是。若謂說顏色時,其尼羅聲 由青與蓮聲,與彼一切結合,非單一種。若單一者, 若依青蓮等聲,亦由遣他之別,而遣除自義之差別故。如豎立與鳥落等,聚於一 若唯遣他是聲義者,如青蓮等者,如何成為共同所依,及能別、所別事耶?云何
顏色無少義,然由彼二語, 如顏色無義 彼非唯是青,亦非唯是蓮,聚是所詮故, 一無異果故,能別與所別。 遣異義別故,了自義異愚, 集量論略解卷第五
(信慧本為「如字應無義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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