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4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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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不見。若能作因,成立餘果,則不成為彼之因故,非能了因。故是不定相似。  亦云︰  比量,此非無常之因,無遍相故。如由林樹夜眠,而成立有心也  於電等非有。此外由現量等亦成無常。若彼無而仍有,則彼非彼因。除彼之外,以餘

              諸說不遍,非能立者,彼無無常復無餘因,於聲亦非無。假立為無故,是似不成  若以餘因成立為常,如是無常則成錯亂。故以餘因成立,則非是因。彼於無、無  若所立宗亦由餘因顯示者,彼是可緣相同。喻例如前,成立無常。敵難云︰此因  於所立者,此中於法或有法皆可。若於彼成害,彼即相違性。
                 似不成住聲,非成立一切。  因雖不能遍,達所立事故,  因與彼隨順,  列眾多所立,  是可緣相同。  宗由餘因顯,  集量論略解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敵所出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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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對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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