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7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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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自、共二種,緣因三相。此之共相全無其體。 而無燒、沒等用。如上定心緣下界火,雖是現量所帶相分,亦無熱、濕等用。 故,名得自相,是現量收。不得熱等相,故假智攝。如假想定變水、火等,身雖在中
設定心緣,因彼名言行解緣者,緣因三相即是假智依共相轉,然不計名與所詮義 答:現量心緣所得自相,可分有體,亦緣有體法,冥自體故。若比量心緣有法及 問:因明自、共相有體、無體耶? 答:火有微盛,燒不燒異 問:身根實智俱得火之自相,云何得有燒不燒異 答:雖覺煖、濕等,而不分別,故得火等自相。 問:若爾,實變水、火、地等時,內心覺有濕、熱等不?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③ 底本無「答:火有微盛……不燒異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 ② 底本無「問:身根實智……不燒異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 ① 「被」,底本作「彼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被」。
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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