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7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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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同;但對於有神或無神底結論,則彼此相異,是為後異。 取信?』是名初同後異。」這個例是明說者與問者彼此都承認現法皆有底前提,是名 為喻乎?若隨經書證有神者,是事不可。經書意亦難解,或時言有,或時言無,云何 知,神非現法,云何得比?若復以喻明神有者,有相似法,然後得喻,神類何等,而 現見之法,可名為有,神若非現,何得有耶?若言比知而有神者,要先現見,乃可比 說:「初同後異者,如說者曰:『現法皆有,神非現見,亦復是有。』問者或言:『 。如說者言「無我 經書,即依據經典底教訓。 ;
初異後同,正和上式相反,論者對於論證底出發點不必相同,但於結論就彼此一 初同後異,即論者對於論題所論之出發點相同,而其結論則純是出於假定。論文 一切異,即所立之宗或結論只為一派所承認,說者與問者各有其說,不相融洽。 一切同,即所立之宗或結論為各學派所公認,無論何人對它不會發生異解或異義 ⑶ 喻知; 吾人對於一種論執,或建立宗義需具有四種量或知見。四種者:
陳那以前中觀派與瑜伽派之因明
⑷ 隨經書。現見,今當譯作知覺;比知,當作推度;喻知,當作比較;隨
無 亦
我所」,問者亦說「無我
無 亦
我所」,便是一切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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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⑴ 現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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⑵ 比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