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2 - 唯識藏_07
P. 112
故。謂由外色能損惱者,現前逼惱,有執受色即便生苦,生悲生惱;若有外色能饒益 由內界相違、平等所引發故;三、由貪、瞋等諸煩惱纏多現行故;四、由審慮所緣境 ,及遮死後所有內身,彼非執受故。 屬根色,彼非執受故。又心、心所任持不捨,說名執受。當知此言遮依屬根髮毛爪等 心、心所等,彼非執受故。又於色中,所有內根根所依屬說名執受。當知此言遮外不 彼所緣流轉趣向,是故如是四無色薀說之為名。 ,是故色薀說名為色;其餘四薀由種種名施設勢力,由種種名施設為依,多分於其彼 ?於內可得,外處所攝,亦名內故。 淨色,若心意識,如是名為由事故,說名內法。又有假名建立餘法為內可得。何以故 法。若能攝受善、不善、無記諸法種子,如是名為攝受種子故,說名內法。若五種
又執受色由四因緣之所變異,故名執受。何等為四?一、由外色所逼觸故;二、 復次,略由五相建立執受諸法差別。何等為五?謂初唯色說名執受。當知此言遮 復次,應知五薀,名色所攝。所以者何?由彼彼處增長可得,手塊等觸即便變壞
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六
1
5
5
3
3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