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0 - 唯識藏_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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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相違,所有受用名為清淨。 。何等為五?一、受得淨;二、損壞淨;三、委寄淨;四、時法淨;五、捨分別淨。 與不捨,亦不捐棄,非處委信,亦復非量而受用之,名不清淨。不作淨者,謂五種淨 應受用。」非攝屬者,謂或僧祇物,若不被差,不墮鉢中,亦不屬鉢,或別人物,不 染,復有所餘如是等類,若受用者,名不清淨。如世尊言:「便利等器皆不清淨,不 生穀等而受用之,名不清淨。不任用者,謂大小便利、洟唾所汙,膿血、肪膏此等塗 田宅及諸賄貨、象馬牛羊、雞豬狗犬、大男大女、小男小女、奴婢作使、金銀珍寶及 、繫縛、撾打、若斫、若煞及
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
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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撮等所獲財物而受用之,名不清淨。不端嚴者,謂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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