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3 - 唯識藏_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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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同一處所不相離者。然彼大種非所造色,互不相依而得轉故,各有功能,據別處故 有一處不相離諸大種色。於非不共大種聚中,大種極微,如所造色與餘大種,當知亦 類可得。又於不共大種聚中,極微已上諸大種合,當知方有相雜不相離諸大種色,無 聚者,謂於此中唯有一類大種可得。非不共大種聚者,謂於此中有二大種或多大種種 塊、刀杖等所觸損壞,亦無餘觸之所損壞。 生具,隨欲所生,則便成辦,是故於彼雖有飢渴,不為損害。色界諸色,無有手足、 手足、塊、刀杖等所觸變壞,無有寒熱、飢渴等觸之所變壞。由彼天中諸飲食等眾資 所觸即便變壞,如是共相非一切遍,除欲界天,遍餘一切。欲界天中所有諸色,但有 。如是諸色,由界差別,略有二種。無色界中,無如是色。又前所
復次,略由二種色聚建立諸聚:一、不共大種聚;二、非不共大種聚。不共大種 無色諸法,亦由五相差別建立,與此相違,應知其相。 若善、不善、無記身業語業,是名業色。當知是名色業差別。 若由定地色愛諸業之所生起,名色行色;若不定地色愛諸業之所生起,名欲行色
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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