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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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彼宗,有三師說:一云十二處中,聲處為性,離聲無別名、句、字故;一云法處相 即聲為體。無性《攝論》第一亦爾,彼云:「諸契經句,語為自性,且不應理。」然 為體;若合說者,合用四法為體,謂聲、名等。評家正義,用聲一法為體。 ,他所聞故。」具說如彼。 作是說,如世子孫展轉生法,謂語起名,名能顯義。如是說者,語業為體,佛意所說 答謂佛語言、唱詞、評論、語音、語路、語業、語表,是謂佛教。答:依展轉因,故 身是佛教用。有說佛教名等為體。問:若爾,此文所說,當云何通?如說佛教云何, 連合。答:後文為顯佛教作用,不欲開示佛教自體,謂次第行列、安布、連合名句文 說,當云何通?如說佛教名何法,答謂名身、句身、文身次第行列,次第安布,次第 佛教以何為體,為
依經部宗,以聲為體,故《順正理》第十四卷破經部云:汝不應說名、句、文身 解云:彼宗聲為體者,法數門中唯用音聲一法為體;名等為體者,即用名等三法 答曰:眾賢理長為勝,故別生理,名等為正。 問:豈不《正理》依《婆沙》等,如何不依評家正義?
解深密經疏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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