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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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受用身,無所為故;變化身等,非真說故。 卷《楞伽》第一卷說,大同前說。四、三皆不說。所以者何?真如法身,無言說故; 故;報佛說法者,說一切法自相、同相故;化佛說法者,說六度等。」乃至廣說。四 無言說故。三、三皆說法,如十卷《楞伽》第二卷說:「法身說法者,內證聖行境界 身及受用身,內證聖行境界故,受用法樂故。或可受用、變化皆能說法,而非法身, ,無言說故,無所為故,雖他受用,對機說法,而實是化。二、二說一不說,謂佛法 法樂,能自說故;非法身者,無言說故;亦非化身,非真說故。或可化身,非餘二身 說法。彼宗無漏能發音聲說聖教也。 五分法身。生身說法,而非法身,入觀位中,不說法故。依經部宗,亦有二身,皆能 能說法?
然《佛地論》且依說義,略敘三說。故《佛地論》第一卷云:「受用、變化二佛 今依大乘,具有三身,說與不說,有其四句:一、一說二不說,謂受用身,為受 答:薩婆多宗,佛有二種:一者、生身佛,謂父母所生有漏身;二、法身佛,謂 言說法差別者,自有二種:一、約三身;二、依諸土。約三身者,問:依何身而
解深密經疏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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