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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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悲本願增上緣力,聞者識上文義相生。此文義相雖親依自善根力起,而就強緣,名 據一義,互不相違。 《佛地》等說識為聞;為顯諸法無實作用故,《智度論》及《雜集論》和合為聞。各 彼。 眼見色,亦非識等,以一切法無作用故,由有和合,假立為見。」耳等亦爾。廣說如 識。一云、和合能聞,如《雜集論》第二卷云:「問:為眼見色,為識等耶?答:非 聞言教故。」又《佛地論》第一卷云:「聞,謂耳根發識聽受。」或可二論,耳聞非 」一云、識聞非耳,如《瑜伽釋論》第一卷云:「聞,謂聽聞,即是耳根發生耳識, 界何相?謂能聞聲。」又《瑜伽論》第三卷云:「數數於此,聲至能聞,故名為耳。 如《智度論》第一卷等。雖有兩說,和合為正,正釋聞中說和合故。
唯識道理以辨聞者,如《佛地論》第一卷說有二師義,故彼論云:「有義:如來 問:無實作用,不許耳聞;無實作用,智不應緣。此中應作問答。 所以如是諸論異者,為顯聞聲最勝所依故,《瑜伽》等說耳為聞;就分別義故, 依彌勒宗,自有三說:一云、耳聞非識,如《集論》、《雜集》第一卷云:「耳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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