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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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後明故,不言對治相收,前已不相攝。如《對法抄》廣會之。  離,是彼勝  惱斷與未斷,或觀先所證諸法道理。此望前亦是遠分、持對治等,今略不言。望前遠  明作意,不明對治,無慧故,不言俱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如是其餘四種作意,當知攝入六作意中,謂隨順作意」等者,義曰:四作  又「若觀察作意,名順觀察作意」者,當二十八作意。順觀察作意者,謂觀諸煩  義曰:對治是慧,作意是意。前文又收對治,意與慧俱行,故名俱行。今此中唯  若爾,何故不言俱行?  義曰:影顯故。此說斷惑,准遠離等,應知是對治。  問曰:何故此中不收四對治?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九
                   ② 底本無「勝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① 「訖」,底本作「說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訖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進道,故名遠分對治;望攝樂作意,是解脫道,是故持對治。今以從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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