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0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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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樂故,第三近分亦言有樂。此說即有,何故初二近分不令有樂?  證有喜,有樂之言非證有樂?《顯揚論》第二云,初二定根本、近分,一一皆云有喜  故。五根雖無遍悅,何不名樂?五十七說初門顯未至亦有喜、樂等,何故有喜之言即  第三定悅安靜故是樂。  悅故,無分別適悅故名樂,尤重故名樂,即是在意名樂所以。彼論自說,以喜動勇,  勇故,復名為喜。欲界可知。五十七、《對法》第七、《顯揚》第二等皆同。  充遍悅故,五十七中亦爾,如下當知。「根本初二名喜、樂」者,適悅五根故,由動  》第二亦然。何以無樂?以彼適悅不遍五根故,但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或有義:初二近分有樂。如《顯揚》第二引經云,根本、近分俱有離生喜樂言  述曰:第三禪中,近分、根本二俱有樂,如《顯揚》第二引經等廣解。以安靜適  論:「若在第三」至「無分別故」。  述曰:大乘初、二近分,有喜。《瑜伽》五十七,未至地十一根有喜故,《顯揚  論:「意識相應」至「悅身心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意識及身處少分。彼論自言不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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