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8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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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。以此為正,應理稍通,故總結云「容分四」等。 覆,不可等流五識乃是不善、無覆攝。又非有覆意識不引五識生故,故知五識定有有 ,引生五識貪、癡二種,可有此性。如率爾等五心中,意是染淨者,意識爾時但起有 是苦。餘三通二性。 之惑。五十八云「俱生薩迦耶見唯無記」等。身、邊二見唯不發業,與三受俱,非憂 能發惡行,是不善,所餘不發惡行,是無記。身、邊二見及此相應,即修道不發惡行
述曰:下釋開合。以苦、樂受於身、心各別故。所以者何?謂在五識,即楚利逼 論:「三中,苦、樂」至「相各異故」。 述曰:此門有三︰初列五名,次釋開合,後辨處位。此列五名。 論:或總分五,謂苦、樂、憂、喜、捨。 今以義准,依《緣起經》,欲界繫貪,信所伏故,有覆無記。即在意識有覆心後 此五識中,如何相狀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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