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4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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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」言有二,至下當知。  、精進,立捨等三。理須相合,故不同也。言「行捨」者,此行蘊捨,別受捨故。「  後方說勤者,彼依因依以辨次第,信為欲依,欲為勤依故;此約立依以辨次第,依根  遍行五,有心必有,明通一切皆無遮故,但於欲等,諸門分別。  。非以煩惱等中,欣、慼行別故,善中加行、生得,緣世、無為別故,不與相應。前

              「論曰:唯善心俱」至「定有十一」。  下長行中,文別有三︰初釋善得名,破異宗執;次依頌列,別出善體;下諸門辨。  述曰:自下依問別答。初頌後釋,即為二也。然《百法》等,信後說勤,此中根  論:「頌曰」至「行捨及不害」。  述曰:明心所中,下第二段,初結前問後也。  論:「已說遍行」至「其相云何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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