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9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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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信以淨為相,無濫慚等之失。非慚慚故,信是無慚;非信信故,慚是不信。今此淨 故,濁水便清;以有信故,其心遂淨。 ,餘皆所淨故。以心王是主,但言心淨,不言淨心所,文言略也。 ,依依士釋。又慚等十法,體性雖善,體非淨相,此淨為相,故名為信。唯信是能淨 自性善。彼相應故,體非善非不善,由此信等俱故,心等方善。故此淨信,能淨心等
述曰:其餘慚等,體性雖善,令心等善,不以淨為相,但以修善、羞恥等為相, 論:「慚等雖善」至「無濫彼失」。 若爾,慚等例亦應然,體性淨故,斯有何別? 述曰:喻如水精珠,能清濁水。「濁水」,喻心等;「清珠」,喻信體。以投珠 論:如水精珠,能清濁水。 述曰:論主通曰︰此信體澄清,能淨心等,餘心、心所法但相應善。此等十一是 論:「此性澄清」至「立心淨名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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