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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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與慢相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解彼云︰謂若於他起愛染者,必不陵彼,以境非同,行相亦別,故不俱  論:「所愛所陵」至「說得相應」。  述曰:見即五見。如《對法》第五、《瑜伽》五十五,貪與慢同。彼五十八,不  論:貪與慢見或得相應,  上說不俱。下說俱者,  述曰:此釋愛、疑不得俱起。愛境必決,疑必不定,故貪、疑不俱。  論:於境不決無染著故。  愛、迫二境得俱起故,行相不違,故無此失,如下當知。  若爾,貪俱憂苦相返,瞋俱樂喜為例亦爾,何得相應?  述曰:染、憎不俱,境既不同,行相亦別,以相違故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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