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故言「隨應亦爾」。 行因無果故;若現行惡,疑未來無,便瞋不俱,惡法損己故。於順違二事各有俱不俱 瞋於彼,說得相應,謂疑滅道諦。又若現行善,疑未來無,便與瞋俱,善法順 位別解。 不相應。若久思不決,心遂重故,便瞋於彼,《對法》第五說得瞋、疑相應。此初後 他,復慢彼故。
* 述曰:又順違事解。若疑順己之事,或不起瞋,謂疑苦集諦;若疑違己之事,便 論:疑順違事,隨應亦爾。 述曰:釋與疑俱。又初疑時,心尚輕,未憎彼,故《瑜伽》五十五、五十八俱說 論:「初猶豫時」至「說得相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① 「己」,底本作「已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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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己,